来源:投资时报
2025-02-06 16:38:07
(原标题:获批更名的中韩人寿,还有哪些难题待解?)
中韩人寿此次更名后,公司名称将进一步强调“东方”属性。2024年,该公司成功扭亏,但同时罚单不断
标点财经、投资时间网研究员 李翠枝
春节假期开启前夕,又一家保险公司获批更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月27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批复》显示,同意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中韩人寿)将名称变更为“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韩人寿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该批复落款日期为2025年1月26日。
这家即将更名的险企,近期消息不少。
就在更名获批前几天的1月21日,中韩人寿获批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2024年12月,中韩人寿新总经理正式上任,但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仍待监管核准。
值得一提的是,在经历了几年亏损后,中韩人寿在2024年扭亏为盈。不过,中韩人寿还需注意合规问题,2024年下半年,该公司及多家分支机构收到罚单。
资料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上市公司控股
有分析人士认为,中韩人寿此次更名,与股权结构不无关系。
根据公开资料,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由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和韩国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 (下称韩华生命)分别拥有50%股权。
之后,中韩人寿经历了几次股权变更。
2017年4月24日,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复,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0%股权全部转让予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东方,600120.SH),变更后浙江东方和韩华生命各持有中韩人寿50%的股权。
2017年8月10日,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复,浙江东方和韩华生命分别新增出资人民币2.5亿元,合计增资人民币5亿元。增资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浙江东方和韩华生命持股比例不变,各持有50%的股权。
2019年12月27日,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复,浙江东方和韩华生命分别新增出资人民币2.5亿元,合计增资人民币5亿元,双方持股比例不变。增资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浙江东方和韩华生命依然各持有50%的股权。
2022年,中韩人寿再次增资,并新引入5家战略投资者。2022年7月20日,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复,浙江东方、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长兴控股)、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下称温州国资)、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温州电力)、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温州交通)及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国君证裕) 分别对中韩人寿新增出资人民币3.03亿元、7.35亿元、2亿元、2亿元、2亿元及1.8亿元,合计增资人民币18.18亿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1亿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3.17亿元。韩华生命不参与该次增资。增资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1亿元,浙江东方、韩华生命、长兴控股、温州国资、温州电力、温州交通及国君证裕分别持有33.33%、24.99%、20.23%、5.52%、5.49%、5.49%及4.95%的股权。
当前,中韩人寿控股股东为浙江东方。浙江东方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各项金融业务和类金融业务,业务范围涵盖信托、期货、人身险、财富管理、基金管理、基金投资、融资租赁等,其中人身险业务由中韩人寿开展。
可以看出,中韩人寿此次更名后,公司名称将进一步强调“东方”属性。
总经理落定
中韩人寿前任董事长、拟任董事长均来自浙江东方。
中韩人寿2024年1月的公告显示,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自2024年1月10日起,金朝萍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欣当选该公司董事长,她的任职将在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生效。
资料显示,金朝萍曾任浙江东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浙江东方党委书记、董事长。“80后”何欣有多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2017年加入浙江东方,现任浙江东方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不过,从中韩人寿最新披露的2024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来看,该公司仍未有董事长任职信息。而总经理则在空缺两年多后于2024年12月最终落定。
中韩人寿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公告显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自2024年12月18日起,张希凡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前任总经理桂文超于2022年8月卸任,彼时,中韩人寿便拟聘任张希凡担任公司总经理,在该任职资格经监管核准前由张希凡担任临时负责人。
但是,由于监管规定保险公司总经理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2023年第一季度,张希凡便不再担任该公司临时负责人。
屡遭监管处罚
1月26日,在获批更名的同一天,中韩人寿披露了2024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中韩人寿2024年第四季度净利润为951.96万元,2024年全年净利润累计为1020.59万元,成功扭亏,但盈利规模一般。
在此之前,中韩人寿已连续亏损3年。据过往的偿付能力报告披露,2021年—2023年,该公司净利润依次为-1.17亿元、-2.98亿元、-3.27亿元。
若继续往前追溯,中韩人寿自成立以来仅在2020年、2024年两个年份实现盈利。其中,2020年净利润仅816.36万元。
2024年扭亏为盈的同时,中韩人寿的另一情况引起了标点财经、投资时间网研究员的注意——该公司屡被监管处罚。
标点财经、投资时间网研究员查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现,去年下半年中韩人寿及多家分支机构、多位相关责任人收到罚单。
具体来看,2024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对中韩人寿江苏分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原因是该分公司存在业务数据记载不真实、财务数据记载不真实的违规行为。同时,中韩人寿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董慧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中韩人寿江苏分公司银保部负责人宋倩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2024年11月,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中韩人寿扬州中心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处以5万元罚款。中韩人寿扬州中心支公司银保部部门负责人顾菲菲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4年11月被处罚的还有中韩人寿及该公司浙江分公司。其中,因违规投资金融产品、承保流程管控不严,中韩人寿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9万元,时任中韩人寿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韦军亮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中韩人寿浙江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给予罚款34万元,时任中韩人寿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叶永生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时任中韩人寿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袁胜波也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2025年,这家险企能否延续盈利状态?如何能有效减少违规事件发生?更名后会有哪些改变?这些问题,值得继续关注。
数据来源:中韩人寿偿付能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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