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节前多家银行领罚单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1月27日,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浙商银行两家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以及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合计罚款金额超2000万元。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上海金融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680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信贷业务不规范经营、资产池业务未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跨境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需求测算不到位、虚增存贷款、信用卡业务不审慎、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同业存款计入一般性存款、贸易融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开立保函、未按规定对质押资产确权登记、委托贷款委托人不合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 此外,还有7名时任高管被罚,合计罚款金额为33万元。 其中,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薛亮,因虚增存贷款、信用卡业务不审慎,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行长朱青、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陈致阳、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奉贤支行行长周进,均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赵慧晶,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历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的马俊峰,因违规收取融资安排费或跨境服务费、通过拆分规避授信审批,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跨境金融部总经理胡嘉波,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开立保函,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此外,浙商银行重庆分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重庆金融监管局罚款170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变相“存贷挂钩”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贷款“三查”不到位,绩效考核不符合监管要求,设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未将贴现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浙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陈洁,因变相“存贷挂钩”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被警告。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重庆金融监管局罚款130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落实“实贷实付”管理要求,贷款资金滞留账户问题突出,贷款“三查”不尽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审核不到位。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客户二处处长马泉,因未落实“实贷实付”管理要求,贷款资金滞留账户问题突出,被罚款5万元。
编辑:杜妍 校对:王玥
制作: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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