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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君:加强数字金融治理,促进金融数据资产化与融合共享

来源:WEMONEY研究室

2025-01-22 12:06:47

(原标题:李爱君:加强数字金融治理,促进金融数据资产化与融合共享)

2025年1月18日,“2024年度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论坛”暨第七届「司库品牌计划」发布仪式在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成功举办。

本次论坛由WEMONEY研究室主办,人民阅读提供媒体支持,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给予学术支持。论坛邀请了来自学界、机构的众多行业精英,共同探讨数字金融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应邀发表演讲,她在演讲中着重就如何加强数字金融治理,促进金融数据资产化与融合共享,与到会嘉宾做了深入交流。

当下,数字金融蓬勃发展,深刻重塑金融格局,而其治理与数据资产化、融合共享,已成为行业前行的核心命题。

目前,学界和业界对数字金融的概念尚未达成统一认知。李爱君认为,结合《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以及地方立法实践,数字金融包含三大核心要素: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以现代网络作为重要的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为为效率提升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

李爱君表示,数字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它未改变金融的基本功能和风险属性,但数据、载体和技术这三大要素协同带来新风险,所以构建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必须以这三要素为基石,精准施策,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在数字金融治理中,数据治理是核心。李爱君指出,《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推动金融机构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数字金融治理目标与传统金融监管不同,它以发展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因为数据承载多元主体权益,如记录个人信息的数据,承载个人信息主体的人格权或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等,只有充分保障各方利益,才能实现数字金融的稳健发展。

李爱君进一步表示,在治理结构上,数据治理涵盖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管等多方面。我们可借鉴德意志银行等国际经验,将数据治理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合理有效的建立责任机制。同时,依据《数据安全法》等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为数据资产化筑牢制度根基。

数据资产化是数据治理的关键目标。数据要实现资产化,必须满足来源合法、拥有对数据控制权和具有价值这几个条件。就拿金融机构掌握的个人信息数据来说,只要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授权、金融机构就对这些数据拥有控制权并享有对个人信息数据的财产权益。只有明晰这些权利边界,才能为数据资产化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李爱君认为,实现数据资产化后,融合共享是释放数据价值的关键。在合法合规、不侵害其他主体利益的前提下,融合主体对融合数据享有使用权、持有权和经营权。另外,虽然数据在使用环节具有共同使用互不影响,但并非是公共品,而是具有非竞争性,所以在共享过程中,要平衡好各方利益关系,确保数据价值最大化。

李爱君进一步总结道,数字金融治理与数据资产化、融合共享相辅相成。我们要从法律、管理和金融运作多维度发力,建立完善的治理体系,明确权利义务,优化资源配置,让数字金融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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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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