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4-12-31 15:16:26
2024年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被处以罚款7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丹金罚决字〔2024〕9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7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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