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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券商齐公告!美尚生态、金通灵虚假陈述纠纷,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4-12-30 23:48:00

(原标题:5家券商齐公告!美尚生态、金通灵虚假陈述纠纷,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

近日,美尚生态案、金通灵案双双迎来新进展。

12月30日晚间,5家上市券商先后披露诉讼进展。其中,广发证券、东兴证券的公告涉及美尚生态案,华西证券、国海证券、光大证券的公告涉及金通灵案。

12月29日和12月28日,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别发布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据此,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分别于当天发布公开征集金通灵案、美尚生态案的投资者授权委托公告,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

如授权适格投资者达到50人以上,两案将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美尚生态案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

根据广发证券、东兴证券公告,12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发布《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根据公告,投资者征集范围为自2015年6月25日(含)至2021年4月30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4月30日收市后仍持有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495,不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与该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12月28日,投服中心随后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美尚生态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征集期限为该公告发布时起至2025年1月2日24:00。如授权适格投资者达到50人以上,投服中心将及时向法院申请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

公告称,因人脸识别系统技术所限,参与此次征集的对象仅限于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包括该案涉及的被告。如成立特别代表人诉讼,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上述适格区间内机构投资者也将成为该案原告。

根据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该案件的被告为王迎燕、徐晶、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钱仁勇、吴运娣、季斌、周芳蓉、惠峰、龙俊、石成华、江仁利、陈晓龙、俞啸军、许中华。

对此,广发证券、东兴证券在公告中称,目前12名原告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95.02万元。鉴于本案审理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通灵案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

据悉,金通灵于2010年6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2024年1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2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金通灵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

根据南京中院发布的权利登记公告,征集范围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与该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

一是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6月27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金通灵股票(证券代码:300091);

二是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卖出金通灵股票(证券代码:300091)。

权利登记公告期间为30日,权利人应在登记期间内,即于2025年2月5日之前,通过登录南京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代表人诉讼平台登记。

12月29日,投服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金通灵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该案普通代表人诉讼,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征集期限为自公告发布时起至2025年1月3日24:00。如授权适格投资者达到50人以上,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及时向法院申请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

投服中心还表示,因人脸识别系统技术所限,参与此次征集的对象仅限于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包括该案涉及的被告。如成立特别代表人诉讼,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上述适格区间内机构投资者也将成为该案原告。

费用方面,根据投服中心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法院成立特别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如败诉或者部分败诉,人民法院将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视原告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审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投资者服务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此,华西证券表示,目前10名原告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75.64万元,鉴于该案审理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光大证券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海证券表示,鉴于该案审理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有望再添两例

此前,投资者服务中心于12月20日发布公告,表示密切关注美尚生态案、金通灵案诉讼进展。如深圳中院、南京中院后续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后,申请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如果这两起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有望再增两例。此前,我国已落地两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分别为康美药业案和泽达易盛案。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法律职能。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及时关注跟进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

该负责人同时重申,证监会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责编:桂衍民

校对:李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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