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5-10 15:44:51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丹金罚决字〔2024〕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丹金罚决字〔2024〕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委托未持有本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行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包括保费具体金额、投保险种及险种变更情况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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