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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连发多张券业罚单,涉及海通证券、中信建投等4家证券公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4-30 22:12:02

(原标题:广东证监局连发多张券业罚单,涉及海通证券、中信建投等4家证券公司)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翁榕涛 实习生 马滢滢   广州报道

4月30日,广东证监局一连发布了4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中泰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华英证券。其中,中泰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被处罚的原因都与上市公司格力地产(600185.SH)有关。

其中,中泰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公司债券“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存在对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的分析核查不严谨,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立案调查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等问题。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之类似的还有海通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公司“21格地02”“22格地02”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未对个别存货周边楼盘开盘价格低于项目楼面价的情况予以审慎分析核查;在“22格地02”期后事项核查中,未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进行持续关注和尽职调查;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差错更正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公司债券“23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留痕不足,未对发行人管理层制作访谈记录,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华英证券被处罚则和另一家2023年退市的公司搜于特集团有关。华英证券作为搜于特集团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存在未制定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未对搜于特大额资金往来交易真实性审慎核查、未能有效识别出搜于特关联交易情况等问题。周依黎、苏锦华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周依黎、苏锦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前,搜于特曾发布《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对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工作经历有简要介绍。

周依黎在2007年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从业期间曾负责完成京东方科技集团2000年A股增发,以及2006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百控股集团2010年配股工作;还包括长江证券、深纺织A、龙江交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金浦钛业等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同时也负责过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深圳中青宝公司、武汉天喻信息公司、湖北盛天网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项目。

苏锦华于2010年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作为保荐代表人执业期间,曾经担任过深纺织A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发行股份收购资产项目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森霸传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证券之星资讯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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