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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人大代表张琳:对解决长期护理保险筹资的四条建议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20-05-20 12:09:00

(原标题:人大代表张琳:对解决长期护理保险筹资的四条建议)

“制约长期护理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筹资问题”,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张琳也将因此提出自己的建议。

张琳表示,中国的老龄化社会是一个“未富先老”的过程,尤其现在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很多都是75岁以上,他们的需求是刚性的,但支付能力却不足够,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成为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的有效补充。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状况来看,除了供给不足外,有效需求也是不足的,要满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急需建立全国性的长期护理保险。

此前,多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希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能覆盖到更广的范围。

康乐年华集团副总经理龙攀此前对经济观察网表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广的速度太慢了。这其中必然有财政支付压力、社保体系缺口等难题。但如果能够尽快的推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国家投入的资金反过来就会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一方面提升老年群体的保障程度,另一方面促进机构的服务更健全。养老行业发展起来后,又会带动相关的税收、就业等非老年消费。”

政策层面,推广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步伐不断加快。

2016年6月,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上海、南通、成都等15个城市展开试点,探索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0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扩大试点范围,原则上每省1个试点城市,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开展试点。

张琳表示,两份文件都是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导、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但是在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双重打击下,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分担保费的模式遇到了困难,在需要“六保”的当下,长期护理保险以基本医疗保险的形式难以持续开展下去,需要全方位的筹资体系,商业保险公司必须尽快参与进来并成为主要提供者,以减轻基本医疗保险的负担。

只是,数据显示,当下商业保险的参与度较低,数据显示,2018年,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5448亿健康险市场中占比不到3%。

张琳表示,为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要解决筹资问题,为此,她将在今年的两会对此提出四点建议。

一、将民政部下发的养老服务补贴和津贴进行归集,允许为老人购买长期护理保险

2014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发文《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此后各省都有《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文件下发,每月有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等,建议对于低收入和有需要的老人可以将这些资金归集并允许政府用于购买长期护理保险,使补贴资金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费用需要。

二、对于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税优惠

在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人口没有足够的养老储备时,国家应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国民和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建议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实践经验,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补充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做税前扣除,建议税前扣除力度要加大,可以考虑为个人所得税税前列支限额的10%。对于个人的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于能够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中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账户

这部分人群可以沿用试点地区的做法,在基本医疗保险中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账户,该账户可以类似机动车辆保险那样以保险公司经办形式或保险公司遵行不盈不亏的原则经营。但是建议考虑打通住房公积金,允许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中的长期护理保险缴费。

四、建立统一的护理标准体系和开源数据库

中国养老护理机构为公办与民营双轨运行,失能评估标准、护理等级划分、收费标准在不同区域,或在同一地区不同机构之间差异较大。建议政府推动民政部、卫健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成立课题组,制定统一的长期护理等级标准指导意见(起码是按省统一的),建立全国性的类似于北京大学的“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这样开放的数据库,以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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