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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不足1.5元 ST银亿被立案调查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2019-09-16 16:38:04

(原标题:股价不足1.5元 ST银亿被立案调查)

9月15日晚间,ST银亿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甘调查字02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熊续强、副董事长张明海、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方宇、董事兼总裁王德银、财务总监李春儿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甘调查字023号、甘调查字024号、甘调查字025号、甘调查字026号、甘调查字02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公司在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这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果,不过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银亿,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现在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在2019年6月10日,银亿股份及相关人员还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从当时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经查,银亿股份2018年度共发生7笔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4.51亿元。截止2019年4月30日尚有22.48亿元未归还,占最近一年公司净资产的15.38%。

上述行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甘肃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作为该披露信息的主要责任人,银亿股份董事长熊续强等6人因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而在9月16日ST银亿的股价跌幅超过3%,目前已经不足1.5元,对于此类个股投资者还是不要盲目参与。接下来,对于公司的具体违规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而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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