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19 23:21:09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发出通知。会议应现场召开,可结合网络方式。表决遵循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标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披露决议内容,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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