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19 21:46:35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度明确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买卖窗口期限制、年度转让比例不得超过25%等要求,并规定了信息申报、披露义务及违规处理措施。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及持股信息,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制度将视情节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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