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12 01:00:42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条件、工作交接要求、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义务,包括股份转让限制、忠实义务延续、保密责任等。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离职人员需完成工作交接,配合处理遗留事项,确保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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