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2-10 10:05:24
(原标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寶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細則》,明確薪酬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對董事會負責。薪酬委員會由不少于3名董事組成,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由董事會任命。主要職責包括:審議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績效考核制度及激勵方案;審核管理層薪酬建議;監督薪酬制度執行情況;就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賠償安排等提出建議;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審閱股份計劃事宜並確保符合《香港上市規則》要求。薪酬委員會會議分為例會和臨時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須妥善保存,委員對議事內容負有保密義務。該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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