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5 21:28:26
阳光新能源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2.35元/股的价格受让许大红持有的泰禾智能10,613,10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79%。本次权益变动后,阳光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6.03%的表决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阳光新能源与葛苏徽、王金诚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许大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放弃部分股份表决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前6个月内,阳光新能源通过竞价交易增持部分股份,一致行动人亲属存在少量买卖股票行为。国元证券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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