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美湖股份: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5 18:34:55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许仲秋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57,201,4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86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9人,代表股份4,691,1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83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有效通过,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已单独计票并公布。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5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