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09 09:15:4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公司拟撤回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公司将设置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由荆门市维拓宏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现金选择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工作,包括与代办机构签订协议、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新《公司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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