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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6 21:37:43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如有不当情形将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并提示风险。公司应在特定时间内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制度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新增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股票锁定期间享有收益权、表决权等权益。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管理和信息披露。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分或处罚。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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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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