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6 21:49:1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43.804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人工智能等领域。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定,强调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除非符合特定条件。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得到有效监督。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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