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5-30 09:46:25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AAMI之99.97%的股权及其控制权,置出全资子公司至正新材料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独立董事认为,《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披露了交易风险,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会议还审议了更新审计基准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认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此外,根据2025年5月16日修改并公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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