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4 09:57:56
袁知柱作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袁知柱声明与保证其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袁知柱确认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袁知柱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袁知柱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袁知柱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袁知柱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袁知柱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袁知柱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袁知柱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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