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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3 14:35:30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和子公司相关人员。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及时、完整、真实和准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披露的信息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未经审议通过的不得披露。

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事件的起因、状态和可能影响。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了解真实情况并予以澄清。信息披露前应将拟披露信息送交上交所审查,同意后办理披露事宜。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发布公告,确保公众能便捷获取信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确保信息公开披露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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