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2 16:17:44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湖北长江(潜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闽西南弘盛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晶瑞(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76.0951%股权,交易作价59,506.3689万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纯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高纯双氧水、高纯氨水等。本次交易完成后,晶瑞电材将持有湖北晶瑞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湖北晶瑞100%股权评估值为78,200万元,增值率41.45%。发行股份价格为7.39元/股,发行数量为80,522,830股。交易对方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获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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