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1 00:56:12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共110人,授予数量为80万股,授予价格为35.52元/股,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根据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归属期需实现2023年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60%。然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净利润较2021年仅增长19.01%,未达到考核目标。因此,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73000股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处理。监事会认为此次作废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股东利益。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也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确认作废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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