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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29 17:53:4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文先生、王全胜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老建荣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最近12个月内未曾具有前述情形之一;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5位独立董事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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