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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希 望: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3:21:3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彭龙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务并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且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此外,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提名人承诺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若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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