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9 11:16:58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24号)显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审计结果显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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