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21:05:5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18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除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外,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公司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40万份,行权价格为17.08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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