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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21:01:4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针对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期间为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3月3日。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其项目经办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如林沛、杨安明、马建建、高方圆在核查期间有买卖TCL科技股票的行为,均声明其交易行为基于个人判断,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情况。此外,TCL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在核查期间有股票买卖行为,均表示与本次交易无关,符合相关规定。结论认为,上述主体在核查期间的股票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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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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