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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20:39: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8,161,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14%。现场会议由董事裘建华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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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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