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20:15:4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该所对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公司于2021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2024年9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1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法为: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9.93元/股调整为29.35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样由29.93元/股调整为29.35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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