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20:11:3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5年1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43.253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86,110.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6,647.28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拟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88.10万元,将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保荐及承销费用377.36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675.00万元、律师费用179.25万元、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56.50万元。
公司已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