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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9:52:42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385,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391%。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93,337,744股,占99.9490%,反对43,180股,弃权4,430股;二是《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93,340,374股,占99.9518%,反对40,550股,弃权4,430股。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也进行了单独统计。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