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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电: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广电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9:51:27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国浩律师指派覃锦律师、梁璐律师出席并审查。

广西广电董事会于2025年3月1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10点30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景晖巷8号广西广电21楼会议室召开,由谢向阳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出席股东共6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6,303,449股,占总股本48.8504%。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置换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13,752,349股(99.6874%),反对1,965,900股(0.2408%),弃权585,200股(0.0718%)。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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