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9:33:3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3月9日届满)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的44.8680万份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11月14日届满)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的23.55万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将注销合计68.418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根据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注销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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