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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8:57:2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向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及会议组织,内部审计部门为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需审阅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委员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审计费用及合同,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监督实施,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出具内部审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档案保存10年,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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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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