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6:56:36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75号)。该报告基于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一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编制的汇总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江苏浩欧博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73号)。
会计师事务所将汇总表信息与已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了核对,未发现重大不一致。报告强调,汇总表应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同阅读以全面理解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此报告仅用于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