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6:31:12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发行价格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编制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编制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具体填补措施,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规范公司分红行为,完善现金分红机制,保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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