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5:49:3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44号)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我们审计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缆科技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长缆科技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根据相关豁免规定,长缆科技公司未将2024年并购的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纳入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我们也未将其包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长缆科技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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