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5:16:2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
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日发布,公告了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审议事项等内容。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14:00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召开,由董事长黄兴良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2,753,02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86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子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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