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3:18:52
郑忠良作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职。报告期内,郑忠良出席了全部5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公司决策科学、规范。
郑忠良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并参与了7次专业委员会会议,确保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严谨性。他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审阅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确保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此外,郑忠良积极参加公司年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回复中小股东提问,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他还对公司管理团队和关键岗位员工进行了“国有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专题培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郑忠良重点关注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聘任蔡怀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等。同时,他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运营透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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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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