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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永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10:19:33

东兴证券作为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永杰新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3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192.13万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4.5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箔技改项目、年产10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技改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为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永杰新材计划使用不超过68,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永杰铝业有限公司(简称“永杰铝业”)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5年,不计息。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永杰铝业注册资本为69,000万元,主要从事铝板带箔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025年3月17日,永杰新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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