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09:39:1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星2024年度述职报告如下:报告期内,刘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刘星亲自出席了自2024年3月任职以来的6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针对董事及高管薪酬调整、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刘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审议董事及高管薪酬调整等议案,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确保年报按时准确披露。此外,刘星还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刘星累计现场工作15天,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情况,积极保护投资者权益,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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