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7 21:02:2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莉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王莉均全部出席,未缺席或委托出席。她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王莉通过现场考察、调研周活动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和财务状况,提出专业建议。她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年报审计沟通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此外,王莉参加了2次线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保障其知情权。
王莉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并签署确认意见,认为报告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她还审核了公司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以及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均表示同意。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