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10:2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吉视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北京,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等各类资质。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95名、注册会计师453名。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和5月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为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核查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北京兴华制定了详细审计计划,履行了恰当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经审计,北京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北京兴华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北京兴华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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