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9:04:00
2024年度,王波作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王波均亲自出席,未缺席或委托出席,对所有议案投赞成票。王波参与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他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团队保持积极沟通,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出专业建议。报告期内,王波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了审议,认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按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王波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规。王波将继续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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