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9:02:39
本人蒋庆哲作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董事会及6次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参与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多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年度审计机构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等事项,确保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包括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听取管理层对公司治理的汇报,提出改进建议,监督公司整改工作,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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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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