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9:02:25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日,注册资本844,194,741.00元,住所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江滨北街10号。公司章程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党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节能管理、软件开发等。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管行为。公司设立党组织,保障其活动条件。财务会计制度遵循国家规定,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红。公司合并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并通知债权人,解散时依法成立清算组。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通过主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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