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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5:53:06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受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对中金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进行了审查。

2016年4月,公司获证监会核准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7月18日,中登公司完成证券变更登记,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575,709,779股。2024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郭东圣所持10,000,000股公司股票司法划转至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2024年12月9日完成过户登记。

安通控股本次限售股份拟申请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海通证券因持续督导期已过,对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可不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中金公司具备对安通控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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