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5:41:1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芯联越州设立于2021年12月,旨在实施“二期晶圆制造项目”,扩充8英寸硅基晶圆产能并布局SiC MOSFET等新兴业务。上市公司持有芯联越州51.67%股权,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控制。标的公司已实现8英寸硅基晶圆7万片/月、6英寸SiC MOSFET 8千片/月的产能,8英寸SiC MOSFET产线预计2025年三季度规模量产。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产业链和技术布局上各有侧重,前者专注于更高端、高附加值产品。标的公司2023年、2024年1-10月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79亿元、5.20亿元,预计2026年实现盈亏平衡。本次交易旨在提升决策效率、实现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在车规级芯片代工领域的领先地位。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包括SiC MOSFET、IGBT和硅基MOSFET,部分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交易对方已承诺延长锁定期,确保覆盖股份锁定期。标的公司固定资产657,608.91万元,在建工程48,287.34万元,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将待交易完成后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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