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5 05:25:53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考核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考核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结合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础,设定营收增长率、ΔEVA及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三个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要求分别为:ΔEVA为正,营收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15%、25%、35%,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目标值均为48%。未达标则取消归属。
个人层面考核包括个人惩处核定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实际归属股份数量。考核期间为2025-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等情况按具体条款处理。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依据,保存期5年。该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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